企业如何加强法律风险控制?
1、企业应当加强印章、合同文本及已签订合同的管理。一是尽可能不要将加盖了单位公章、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印章的空白介绍信、空白授权委托书和空白格式合同文本交给营销人员,直接与其它市场主体签订销售合同;二是对合同文本进行编号登记管理,尤其是已签订合同应当作为企业档案进行管理,并有专人与合同对方进行文本核对,确认合同双方合同文本的一致性;三是以业绩提成方式向营销人员支付报酬的,应当在所签订合同履行完毕,价款确已收回再支付,防止营销人员为了自己的利益损害企业利益。
2、企业应加强合同履行的管理,已签订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企业营销部门应当经常和合同对方保持联系,就价款的结算方式、结算金额进行书面核对,不应当由营销人员自行结算价款。
3、订立口头销售合同的企业,应当取得足以证明双方合同关系成立的书面证据,切不可什么书面证据都不要。送货上门销售的,应要求以对方出具签收人员确系其员工的书面证明,并要求签收人员出具身份证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双方签订一份长期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货物签收人员,签收人员发生变更的,应当取得书面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