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佑说法
OUR CASE
法律案例全面解析,法律法规应用的普法实践
——公司章程真的不重要吗?——
FAN YOU CASES STUDY
说法解析咨询
CASE DETAILS
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公司注册的规模越来预大 对此,凡佑律师在下文为您具体介绍有关公司章程的重要性案例,在这个问题上,法律上给出了一定的解释和要求。

案例:
  老徐经朋友介绍认识,找到徐先生请求合作。徐先生看好这个项目前景,拿出自己30万的闲钱,同时借贷20万,共50万元作为资本金入股,占50%的股份,刘、周以技术和原先积累的销售渠道等折价占50%的股份。合作的第一年终,企业税后利润20万,但刘先生和周先生决定增资扩产。老徐因借贷问题,本不想继续再投资,希望分取10万该得分红,但想到公司正在增长势头上,就又借钱20万连同分得红利10万增资。第二年年底,公司税后可分配利润有200万。老徐松了口气,原以为这下可发了。
  
谁知,刘先生和周先生希望继续壮大企业,决定在提取了20万元按出资额分红后,剩下的180万全部转为公司发展资金。老徐因为借贷的50万马上就要到期,且家中也急需要大额资金,就与刘先生和周先生协商,几番协商终究无果,股东之间的关系因此也僵了。事态发展到了这地步,老徐觉得再合作下去,根本毫无激情与意义可言,就决定退股。谁知,无论是退股还是第三人转股,没有刘先生和周先生的同意,均不可操作。原来,公司章程中有明确约定:公司存续期间,任何一方都不得退股,如要转股,需要征求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公司章程的这规定,完全堵死徐先生公司投资资本的兑现之路,此外,之前所借的钱到期,天天被债权人逼着,老徐为此简直快被逼疯了,几乎天天找刘先生和周先生吵闹,但刘先生周先生两人基于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考虑,就是不答应退股。最终,老徐是在律师朋友的帮助下,绕开公司章程的规定,颇费周折地以一非常规的方法让三方妥协,老徐要回了投资本金。这个教训对老徐影响很深,都快有点杯弓蛇影了。今年,在再次与他人合作投资之前,特别请凡佑律师帮忙审阅有关的文件是否妥当,认真程度让新的合作伙伴颇有点不满,认为老徐小题大做,鸡蛋挑骨头。

凡佑律师点评:以上的案例,相信大家对公司章程的重要性有深刻的体会了。凡佑律师为不少的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很遗憾的发现不少公司发展到一定规模后在无法发展,有的因为因为股东之间的纠纷而垮台。凡佑律师发现,发生股东纠纷的公司,不少都与公司章程没有精确设计有关。企业的经营活动,时刻遭遇着风险,但有些风险,平时的日常经营活动中你感觉不到,但一旦其发生,却是致命的,它直接地影响到了公司是否能够继续开办下去。这在企业风险管理上属于系统风险,也称基础风险。公司章程瑕疵就属于这一类型的风险。凡佑律师事务所想忠告投资者:在公司设立之初,应该重视公司章程等其他文件的拟定,如果自己把握不准,应该请律师提供意见;有时,律师仅仅改动一句话,甚至几个字,就可以把影响公司发展的某些风险予以消除,其给公司带来的效益是非常可观的
——更多精选案例——
MORE CASES
多层分包的工程如何主张工程款?
——
事业单位与在编人员的合同期限届满后可否终止
——
以单位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判刑
——
——欢迎浏览更多内容——
LEARN MORE
服务领域 »
天津凡佑 ®律师事务所
TIAN JIN FAN YOU LAW FIRM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丰路交口宝利国际广场19层1902-05
电话:16622805073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