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佑说法
OUR CASE
法律案例全面解析,法律法规应用的普法实践
——遇“熊孩子”侵权,该找谁索赔?——
FAN YOU CASES STUDY
说法解析咨询
CASE DETAILS
未成年人在成长时期或多或少都会出于好奇心的驱使做出一些后果比较严重的事情,如和小伙伴比赛扔石头,又如此前某地有儿童将苹果核从楼上扔下致人受伤,那么当这些“熊孩子”“惹事”之后,受害者该向谁请求赔偿呢? 

首先,针对一个“熊孩子”单独侵权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以下简称《侵权责任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换言之,就是“熊孩子”对他人侵权时由家长承担侵权责任。但对于家长来说,如果其能够证明自己尽到监护职责,可以相应减轻侵权责任。 

如前一段时间某地发生的孩子从楼上扔下吃完的苹果核将楼下的路人砸伤事件,如果被侵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则应当将侵权人及其监护人列为共同被告。笔者认为在此事件上,孩子向窗外乱扔垃圾,监护人很难证明自己尽到监护职责。 

其次,“怪叔叔”让“熊孩子”向别人扔石头,责任如何划分?未成年人在小区独自玩耍,突然有人走来教他向外扔石头,不幸砸伤路人或砸中路边停放的汽车,此类教唆未成年人侵权事件也时有发生,如果完全按照前述法律规定要求家长承担全部责任,那岂不是纵容了“怪叔叔”?法律对此也有规定,《侵权责任法》第九条第二款规定,“教唆、帮助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该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责任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也就是说当有人教唆未成年人实施侵权行为,此时主要责任或是全部责任都由教唆者来承担。但考虑到监护人的尽责情况、未成年人的智力和年龄因素等,家长可能承担小部分或不承担责任。 

最后,两个“熊孩子”一起扔石头,如何定责?从小的玩伴是一生的挚友,但有时候,挚友在小时候可能一起干过很多坏事。当两个孩子比拼谁能把石头扔得更远时,出现的伤人或伤车时间,这时该向谁来索赔?此时要区分两种情况,如果两个人同时瞄准一个路人,向其扔石头并对其造成伤害,应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八条关于共同侵权的规定,由两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两人是在向绿地或无人的区域比赛扔石头,同时扔出但有一块石头击中他人,则应使用《侵权责任法》第十条关于共同危险行为的规定,如果可以确定具体侵权人,则由侵权人承担责任。如果不能辨别是谁扔的石头伤人,则两个孩子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当然,“熊孩子”的侵权责任最终要有监护人来承担。
——更多精选案例——
MORE CASES
起诉被监禁的人,谁来管辖?
——
正常防卫还有错了?
——
受害人与保险公司和解后,还能再次起诉获赔吗?
——
——欢迎浏览更多内容——
LEARN MORE
服务领域 »
天津凡佑 ®律师事务所
TIAN JIN FAN YOU LAW FIRM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丰路交口宝利国际广场19层1902-05
电话:16622805073


关注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