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女,25岁,在微信上加了一名男性网友张某27岁,后张某多次以微信红包方式向李某表示爱意,后两人关系破裂,张某是否有权要求李某退还这些钱财?
律师解答:根据《合同法》第192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予:(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三)受赠人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在本例中张某向李某赠予现金,双方无债权债务关系,且张某无其他意思表示的情况下,该以微信红包方式赠予的现金属于一般赠予,假设张某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该赠予有效,且不属于可撤销的情形。张某无权要求李某退还这些财物。